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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城小議
  主持人:林圳
  今日議題
  廣州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規定要求,對全市性會議數量實行總量控制,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每年不超過15次,以部門名義召開的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。非以市政府名義舉辦的全市性會議(活動),原則上不邀請市政府主要領導出席、不安排區(縣級市)政府主要負責人參加。
  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,會期原則上不超過1天;以部門名義召開的,會期原則上不超過半天。召集會議的市領導在全市性會議上的講話一般不超過50分鐘(8000字以內);活動禮節性致辭原則上控制在10分鐘以內。
  規定對會議主持詞也有所要求——儘量簡短,不層層介紹出席人員名單,不重覆與會領導講話內容。主持詞和其他會議文稿不出現“尊敬的某某”稱謂。
  三員議事
  反了70年還是反不掉
  特邀議員
  林琴西
  提倡講實話,寫短文,開短會,起碼講了70年,那時叫反對“黨八股”,毛澤東批它有“八大罪狀”,說對待它們要來個“過街老鼠,人人喊打”。
  但現在看來,這隻“過街老鼠”生命力很強,“八大罪狀”依然故我,官僚氣息照舊盛行。現在靠一紙公文,轉變會風,限時間限形式,就可以打掉那隻“鼠”了嗎?難!只要這些領導幹部僅看上司面色,而不用看群眾面色,他就會繼續大話連篇。
  求真務實才是特效藥
  特邀議員
  何龍
  什麼時候該開會,什麼時候不該開會;會該開多長,話該講多久,本來都應該由實際需要決定——不該開的會一次都嫌多,不該講的話一句都啰唆,現在卻必須為會議和講話定數量定長度,這說明我們的會實在太多太濫,不少領導的講話實在是又臭又長,逼使廣州市政府做出如此無奈的規定。
  但我們應該清楚,這隻是應對會議成災和“四話”(空話、套話、假話、廢話)成風的止痛藥,不能治本;真正的特效藥,應是從上到下的求真務實作風。
  有話則長,無話則短
  特邀議員
  小喬
  不少領導主要的任務就是開會、坐主席台、講話。一個接著一個開,一個領域一個領域發言、作指示,因為下麵都等著按領導指示去開展工作,業已形成慣性的工作思維。
  新規定減少了會議數量,縮短了講話時間,稱得上一個善舉。只是,對慣性思維本質上並無突破。還是要等指示,唯領導意圖是瞻,那指示就不妨越具體越好。何況,50分鐘也並不短呀。有話則長,無話則短,才能避免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。
  林圳  (原標題:市領導講話不超50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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